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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濮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濮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本政府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濮阳市公安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3-8822111

传真号码:0393-8820040

通讯地址:濮阳市胜利西路16号

邮政编码:457000

电子邮箱:pysgaj#126.com(请把#号改成@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濮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濮阳市公安局政府网站“濮阳公安网”(https://gongan.puyang.gov.cn)上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指南》发放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市公安局层面信息,本机关将通过濮阳市公安局政府网站“濮阳公安网”(https://gongan.puyang.gov.cn)、新闻发布会以及主流媒体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市公安局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濮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濮阳公安网(https://gongan.puyang.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二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濮阳公安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办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由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费用参照财政和物价管理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申请人按照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可申请减免费用,应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经申请人申请,本机关审核同意,可以免除费用。申请免除费用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