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首页
网络检索指标
创建工作动态
返回官网
首页
>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31.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制定机关负责合法性审核的部门对文…
31.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制定机关负责合法性审核的部门对文…
31.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制定机关负责合法性审核的部门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合法性审核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提交集体审议。
所有年度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2020-09-30 17:27:56
濮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4号濮阳市人民政府 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2020-08-28 17:38:12
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2020-08-06 17:46:54
濮阳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濮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检查 和通报制度》《濮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2020-07-19 20:50:21
《濮阳市城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办法》法制审核意见
2019-08-03 16:10:01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濮阳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审核意见
2019-08-03 16:09:17
濮阳市公安局关于《濮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审查意见
2019-07-19 20:49:02
《濮阳市机动车限行区域通行证办理及车辆管理暂行规定》法制审核意见
2018-07-30 10:19:25
濮阳市公安局关于2018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7-07-19 20:42:24
《濮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法制审核意见书
2016-07-30 09:46:52
濮阳市公安局关于201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有关情况的说明
首页
1
末页
合计
主办:濮阳市公安局 地址:濮阳市胜利西路16号 电话:0393-8820000
专题栏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网旗网络
|负责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