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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公安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报省厅)
发布时间:2019-10-1 15:43:23    点击:272次    [关闭本页]

 

 

 

 

 

 

 

濮公〔2019〕93号                            签发人:郭智深

 

濮阳市公安局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省公安厅:

2019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法治公安建设总要求,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和执法责任制建设为抓手,不断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法培训,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现将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及时调整了以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局党委书记郭智深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认真安排部署。在年初全市公安机关工作会议上,市局从公安立法、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执法公开等多方面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二、认真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

一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明确权责清单。对现有的11项行政职权,逐项明确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实施机构、法定期限和承诺时限。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前期清理的基础上,取消了公安机关的公章刻制审批权和部分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权。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建立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日常监管和查处机制、中介机构备用金监管机制。三是深化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市公安局和市场监管局、市安监局达成了信息资源共享应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运行机制。四是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申请政府资金等方面探索使用信用信息和信息产品。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一是全面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对制定重要执法制度、部署重大执法活动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每一项重大行政决策,都坚持专家论证,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2019年,制定了《濮阳市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聘请了2名市内著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重大案件事项,提供法律支持;制定了《濮阳市公安机关公职律师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对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权利、义务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四、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全市公安机关服务型行政执法督导体系。在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管理、执法、服务一体的新型行政执法模式。二是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工作。我市子岸派出所和濮城派出所分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市局出入境管理科、濮阳县城关中心派出所、南乐县梁村派出所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三是持续推行行政指导制度。积极推行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非强制性行政指导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遵法守法。四是强化行政调解工作。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等规定。2019年,进一步明晰行政调解流程,并在派出所醒目位置张贴调解工作流程图。在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基层公安机关设立了行政调解室。五是持续完善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惠民利民。2019年又推出第三批十项惠民举措改革惠民举措。积极发展濮阳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

五、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一是把执法责任体系建设纳入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中,重点部署。二是明确执法责任。认真落实《濮阳市公安机关执法责任及执法责任终身制规定》。三是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修改完善了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案卷的立卷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标准。四是严格落实执法资格考试制度,无执法资格人员不得参与执法。五是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制定落实《濮阳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六是培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

六、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公安规范制度工作。先后制定了《濮阳市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等。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共梳理2000年至2017年规范性文件30余件。四是做好法制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制定了《濮阳市公安局关于对讨要债务警情处置的法律指导意见》等。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实现了执法监督过程全覆盖,最大限度的避免执法过错和涉警舆情的发生。二是有序高效开展群众举报投诉线索核查工作。制定了《濮阳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涉警舆情处置工作机制》定期对涉警负面舆情进行分析研判。三是持续开展了为期一年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督察行动。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执法”,确保群众合法权益

先后出台了《濮阳市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实施办法》、《濮阳市公安局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的通知》,在市公安局政府网站首页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社会公布执法文件、执法流程。2019年市公安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起,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答复。

九、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促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和定纷止争功能,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三是积极探索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模式,提高复议案件质量。2019年市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2期,维持73起,撤销18期,申请人自行撤回复议42起,确认违法8起,责令履行法定职责3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7起。四是认真做好出庭应诉工作。严格执行《濮阳市公安机关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公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极大提高,及时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

十、加强教育和培训,提升领导干部和民警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落实《关于市公安局党委中心组2019年度分专题集体学习安排的意见》和《公安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12次,每人年内撰写了1-2篇调研报告。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举办了新行政诉讼法、行政执法条例等各类培训班200余期,培训人数累计3千余人次。三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培训机制。市局法制支队和公安干校成立了行政执法培训团队,建立了行政执法专题调研培训机制。四是大力推行民警网络学法制度。,已注册民警2千余名,网上学习、自测达到1万人次,利用网上法律学校考试达到3千人次。

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厅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领导和指导、得益于政府机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鼓励,也凝聚着广大公安民警的艰辛付出、牺牲奉献。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治濮阳、平安濮阳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9年12月25日

            

 

 

 

 

 

 

 

濮阳市公安局警令部                      2019年1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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