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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治安系统2020年第二季度执法办案卷宗质量考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10-1 10:26:33    点击:1485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治安系统

2020年第二季度执法办案卷宗质量考评

情况通报

 

 

各县公安局、市局各分局治安大队:

根据《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河南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办法》、《河南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季度全市公安机关治安系统执法办案卷宗质量考评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2020年9月14日至9月17日,治安支队抽调治安系统10名执法办案业务骨干,开展了全市治安系统第二季度执法质量考评,对随机抽取的21起案卷进行了集中阅卷,现将考评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卷宗抽取情况

治安支队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在省市一体化警综平台共抽选21起案件,其中故意伤害案件7起(轻伤害案件 2起),殴打他人案9起,卖淫嫖娼案件5起。

二、案件考评整体情况

总体来看,各办案单位在办案过程中基本能够做到案件受理及时、调查取证全面客观、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办案程序合法严密、案件处理适当。但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

办理刑事案件存在的问题:

(一)轻伤刑事和解案件法律程序不完整

清丰县公安局六塔乡派出所办理的王彦配被故意伤害案,王彦配在用收割机收麦过程中,因麦糠飘到其邻地边的弟弟家养鸭鹏里,遭到弟弟王得水的反对,其弟弟王得水在制止过程中,与王彦配引发互殴,王彦配脸部被打成轻伤。六塔乡派出所立案调查后,对王得水采取了取保侯审,后对王彦配兄弟二人进行了成功调解,两人达成刑事和解,并履行了调解协议。该案件系兄弟两人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致轻伤,符合调解条件。但该案件于8月17日履行完调解协议后,至今已有一个多月,办案单位没有对此案件做下一步处理,没有进行撤销刑事案件或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根据《刑诉法》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理。

(二)调查取证不及时、不全面,应当收集的证据没有收集

20200527范县公安局办理的曹景林被伤害案件,曹积鹏与曹景林在吃饭过程中发生口角,曹积鹏将曹景林打伤,但曹积鹏是否用啤酒瓶将曹景林脸部打伤,两人说法不一,办案人员没有调取其他证据查证打架过程,造成案件主要事实不清。还有一些案件,存在上午下午连续打架斗气的案件不能做到因后果表述清楚这一问题,工业园区分局办理的高彦保故意伤害案,大河寨村高彦习和哥高彦保因挪动胡同里放的树枝子打架,办案单位只调查下午打架的环节,当天上午具体是怎么引起的纠纷不调查,影响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的判断,濮阳县清河头派出所办理的张凯、王会芳故意伤害案,2020年3月9日晚上,王彦蕊等人和王会芳等人因下午打架一事被派出所调查讯问,讯问完从派出所出来后,又派出所门口发生殴打,办案单位只对派出所门口发生的打架环节做调查,当日下午发生的打架没做调查取证,影响案件的综合量刑处罚。

办理行政案件存在的问题:

    (一)调查取证不及时、不全面。台前县公安局办理的王敏卖淫案中对西环路浴池涉案人员孟宪勇、候志国未调查;建设分局办理的温馨美容美发店卖淫嫖娼案中未对提供场所的老板和其余涉案人员传唤、对被处罚人之前的卖淫行为未查证、未调取被处罚人微信转账记录。

   (二)适用传唤、现场检查不符合规定。如孟轲分局办理提李扬殴打他人案中不应对受害人林玉婷使用口头传唤,林玉婷询问笔录中不应当填写因口头传唤到达及离开时间;范县公安局办理的孟安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口头传唤孟安未体现到案经过及到案和离开时间。清丰县公安局办理的丁焕姣卖淫、郑百选等嫖娼案中未开具《检查证》、未制作《检查笔录》。昆吾分局办理的管世浩被殴打案中未将行政拘留情况通知其家属。

    (三)卖淫嫖娼案件未进行性病检查。台前县公安局办理的王敏卖淫案中未对王敏进行性病检查;清丰县公安局办理的丁焕姣卖淫案件,未对丁焕姣做性病检查。 

(四)办理行政案件超过规定期限。

中原分局办理的梁俊红殴打他人案,案发和受案日期是2020年5月28日,受案后于5月28日、6月1日两次进行了询问调查,两位50多岁妇女因争摆地摊位子推倒对方至轻微伤,案情简单,两次调查已把情况调查清楚,但到5月29日又做了延长1个月的办案期限决定,在延长1个月的办案期限内,没有做任何新的调查取证,且直到7月23日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且超出办案期限24天,办案期限严重超期。台前县公安局办理的王敏卖淫案中办理案件超过规定期限3天,孟轲分局办理的李扬殴打他人案办案期限超过30日未办理延长办案期限。孟轲分局2020.01.27李扬殴打他人案、昆吾分局办理的管世浩被殴打案中询问查证时间超过8小时,未呈请制作延长询问查证时间审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通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省厅的要求,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结合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执法问题整改力度。要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梳理和分析,查找执法弱项,剖析问题根源,并据此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于本次通报中提到的程序处理不到位案件和案件事实调查不清案件,市局将予以全程督办,直到相关问题得到整改,凡对省厅、市局通报的“问题案件”敷衍应付或拒不整改也不说明情况的,省厅、市局将从绩效考评中予以扣分处理,请各单位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问题案件”整改报告于2020年10月30日前上报治安支队。

(二)深入分析,查漏补缺。要深入分析造成上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积极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健全执法制度,堵塞执法漏洞。

(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见实效。治安大队要加强对考评成绩落后单位的整改和指导,在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同时,通过开展日常考评、集体培训等措施,全程跟进其执法工作改进情况,大力帮助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执法水平。

                       濮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0二0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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