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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7-30 17:03:32    点击:313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的情况说明

濮阳市公安局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本年度,濮阳市公安局未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涉及此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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