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我为群众办实事”20条
便民利民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出台背景
(一)出台便民利民举措,是“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必选动作。“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成效是评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成果的重要依据,而研究出台便民利民措施,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和规定动作。
(二)出台便民利民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便利化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我局每年都出台一批便民利民举措,尤其是2020年市局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受到省市营商办、“放管服”改革办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二、起草过程
3月25日,警令部起草了《关于征集全市公安机关2021年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的通知》,要求局直各相关单位对涉及服务民生、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事项进行认真梳理,联系实际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4月初,警令部结合其他省市公安机关出台便民利民举措情况,与局直相关单位进行反复研究沟通,对各单位报送便民利民新举措逐一进行完善、提升,形成了《市公安局“我为群众办实事”20条便民利民措施》(征求意见稿)。3月6日,专门征求了市局相关分管局领导的意见,根据市局分管领导意见又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拟出台的20项便民利民措施中,涉及治安业务4项,分别是:26项户籍业务“就近办”,居民身份证“快捷办”,进城落户“当场办,推进城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涉及交管业务项9项,分别是:扩大夜间停车范围,放宽货车通行限制,推行货车通行证“掌上办”,设立“24小时车管所”,交通事故后续处置提示,开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服务,事故抢救费用先期垫付,机动车检验、驾驶证审验、驾驶证换证及交通违法短信提醒,优化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措施。出入境2项,分别是:优化出入境证照办理业务,出入境证照实行容缺受理。刑侦支队2项,分别是:开展“龙剑2021”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开展“团圆”行动。高速支队1项:增设高速交管业务处理窗口。监管支队1项:实现看守所、强戒所网上会见。指挥中心1项:110接处警做到“零推脱”、“零积压”、“零争执”。
拟出台的20项便民利民措施中,已经开始施行,但未向社会公布有9项,包括:居民身份证“快捷办”,实现看守所、强戒所网上会见,出入境证照实行容缺受理,开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服务,事故抢救费用先期垫付,放宽货车通行限制等。准备年内施行或常态推进的有11项,包括:26项户籍业务“就近办”,推进城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扩大夜间停车范围,推行货车通行证“掌上办”、优化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措施等。
四、意见建议
(一)以市局文件印发。局党委研究通过后,建议以市公局正式文件印发各县公安局、市局各分局、局直相关单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由警令部负责,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向社会公布市公安局“我为群众办实事”20条便民利民措施。由宣传科负责,通过各种媒介和方式,加大市局出台20条便民利措施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扩大影响力,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三)抓好措施落实。由警令部负责,对20条便民利民措施进行责任分解,建立相应工作台账,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抓好日常督导,定期通报推进落实情况,确保新举措真正落地见效,真正发挥便民利民惠民效能,兑现向社会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