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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公安局关于提请审定立法项目《 濮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的请示
发布时间:2017-7-19 22:01:02    点击:733次    [关闭本页]

濮公请〔2017〕26号                             签发人:刘仁社 

 

 

濮阳市公安局

关于提请审定立法项目 濮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为规范本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活动,改善机动车停放秩序和交通状况,彻底解决市城区内群众停车难的问题,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公安局在认真结合我市实际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代拟了立法项目《濮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代拟稿),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审定。

妥否,请批示。

 

附件:1.濮阳市2017年度地方政府立法项目申报表

2.《濮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初稿起草过程说明

 

2017年616日

 

(联系人:张红山   联系电话:13903938316)

 

 

 

 

 

 

 

 

 

 

 

 

 


附件1

 

 

 濮阳市2017年度地方政府立法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濮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                          

申报单位(盖章)   濮阳市公安局    

填报时间           2017213       

 

                       

申报单位:濮阳市公安           填表时间:2017.02

立法项目名称

濮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

类别(审议项目)

审议项目

拟报请市政府审查时间

2017年  8  月

主管领导

孙美玉

联系电话

0393-8820005

起草负责人

(经办人)

张红山

联系电话

0393-8820521

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近年来我市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机动车停车难的问题日益凸显。为规范本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活动,改善机动车停放秩序和交通状况,彻底解决市城区内群众停车难的问题,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公安局在认真结合我市实际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特代拟了《濮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代拟稿),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审定。

 

 

 

 

草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

 

起草工作情况:2016年10月—2017年5月进行前期调研、资料的收集。

 

工作计划:2017年5月23日前完成调研、参考文献的编辑,形成初稿。

 

2017年7月31日前召集专家进行调研论证。

 

2017年8月30日前完成办法的编纂工作,提交市政府常务委员会进行审议。

 

立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公安部、建设部 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立法的确立和实施,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停车场项目建设。停车场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及监督工作,地上、地下停车泊位的保护,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一、机动车停放职能部门职责划分及规范化管理机制的确立。

二、智慧泊车及停车诱导系统搭建和管理机制的确立。

三、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收费管理及监督运营机制的确立。

附件2

濮阳市公安局

关于《濮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初稿起草过程说明

 

根据市市政府立法计划,2017年《濮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被纳入濮阳市政府立法程序。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要求,市公安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接受工作任务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办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濮公通﹝2016﹞ ),组长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美玉,副组长为市公安局警令部主任冯发奎、市交通管理支队长宋彦军和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王占平。成员有赵会军、张红山、张建军、寇本浩等。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材料收集组:负责收集有关停车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人员有:赵会军、张红山、张建军。

2、办法起草组:在广泛汲取省内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做好办法起草工作。人员有:赵会军、张红山、张建军。

3、办法审核组:负责组织办法草案的论证,积极与市政府法制办对接,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人员有:王占平、赵会军、张红山、张建军、寇本浩。

二是收集查阅资料。收集、翻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公安部、建设部 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50余项。

三是外出考察。组织骨干力量到深圳、杭州、济南、武汉在机动车停放管理方面做得较为成熟的地市进行考察,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对接,学习其先进经验,并收集大量资料。

四是召开论证会。依据《濮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要求,多次召开论证会,对周边环境设施进行调研,详细地争取熟知相关法律法规专家的意见,并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向社会和广大干部职工征求意见,为起草工作打好了基础。

五是精心起草。组织骨干力量起草,于201610月形成初稿,经过多次修改、校订20173月形成第二稿,目前办法处在参考资料的收集和讨论过程中。

 

 

 

 

 

 

 

 

 

 

 

 

 

 

 

 

                              濮阳市公安局

                     2017年6月15日

 

 

濮阳市公安局警令部                      2017年6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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