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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工作规范(试 行)
发布时间:2020-7-19 17:58:56    点击:520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工作规范(试 行)

 

为建立健全濮阳市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在警务公开和社会舆论引导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策应、配合好公安中心工作,提高公安机关的影响力,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积极、主动、及时、准确地引导社会舆论。坚持统一领导,实行归口管理;坚持主动发布,树立良好形象;坚持警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坚持稳步推进,注重社会效果。

二、组织领导  

濮阳市公安局成立新闻发言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宣传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宣传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有关警种、部门各确定一名同志担任联络员。市局设立新闻发言人。

三、工作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统一领导、组织本级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协调相关工作;密切关注和分析涉警舆情,研究提出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意见;对本级新闻发布的情况进行评估通报,并纳入整体绩效考核。凡举行重大新闻发布会,由有关领导出面发布新闻;发布内容专业性较强的,由相关警种、部门的负责人出面发布新闻;新闻发言人负责日常新闻发布工作,主要发布新闻通稿和一般性新闻。

(二)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的职责:在新闻发言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起草、审核有关新闻发布材料和新闻发布通稿;起草、准备各种对外答复口径;与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进行沟通联系,协调相关工作;向所在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汇报、请示有关事项等。

四、新闻发布

(一)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1、当地社会治安形势。有关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工作的有关情况;在较大范围内产生影响的违法犯罪活动情况等。

2、道路交通、治安灾害事故情况。有关道路交通、治安灾害事故的统计数据;特大道路交通、治安灾害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有关处理结果等。

3、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公安机关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和重要工作部署;公安队伍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每年度公安机关和民警受到奖励情况等。

4、公安机关出台重要法规文件、行政管理改革及便民利民措施情况。公安机关出台部门规章、执法程序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背景说明和内容解读;公安机关制订便民利民措施、规范办事程序的情况说明和内容解读等。

5、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犯罪专项行动情况。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的缘由、工作安排、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需要公众周知或提供支持的相关事项等。

(二)新闻发布的组织形式

1、新闻发布会。包括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新闻发布及突发案(事)件现场发布等。

2、媒体沟通会。包括新闻通气会、背景吹风会等。

3、新闻通稿。包括新闻发言人发表谈话、授权独家媒体发布、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新闻稿、宣传部门新闻稿等。

4、接受媒体采访。包括接受媒体专访、组织媒体集中采访等。5、答复记者问询。包括通过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答复媒体记者或相关机构提出的问询。

(三)新闻发布的工作流程

1、每年年初,市公安机关相关警种、部门按照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研究提出新闻发布工作计划及发布形式建议,提交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2、对于列入年度新闻发布计划的,有关警种、部门应在新闻发布活动正式举行前一周,与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商定新闻发布的具体组织形式及实施方案,并报主管领导和新闻发言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对于未列入年度新闻发布计划,公安机关领导或新闻发言人工作领导小组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认为应举行新闻发布活动的,由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与有关警种、部门共同商定新闻发布的具体组织形式及实施方案。

3、需要在同级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的,应提前列入年度新闻发布计划。因实际工作需要,临时决定在同级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最迟应提前两周确定发布主题、发布时间和发布人,报主管领导和新闻发言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负责统一联络、协调。

4、新闻发布活动正式举行前,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应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召开策划沟通会,通报新闻发布活动筹备情况,研究相关热点舆情,商讨备答参考口径。

主办:濮阳市公安局    地址:濮阳市胜利西路16号    电话:0393-88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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