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
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和考核的通知》要求,市公安局对照《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表》,对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年度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工作部署,市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不断强化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根据领导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市公安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人员组成,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延青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牛少伟直接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将领导分工在公安政务网站公开公示,9月11日,牛少伟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市公安局本年度公安工作汇报,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二是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落实《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等配套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值班读网、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印发《濮阳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范围、主体、办理程序等。在政务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群众可通过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提交申请公开事项。今年来,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2件,均及时答复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且未受到行政复议。三是狠抓贯彻落实。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河南省公安厅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围绕公安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突出涉及权力运行的关键部门、关键位置和关键环节,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使公安工作更加阳光透明。
二、围绕群众关切,强化主动公开。一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信息。自2016年开始,每年1月初在政务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格式规范、要素齐全、数据准确。机构改革后,对权利和责任清单、机构职能目录公示内容、格式及时进行了调整,将“濮阳市权责事项目录”,以文字形式直接发布在公安网行政权力清单栏目,一目了然;将“濮阳市权责事项目录”“濮阳市公安局权力清单”“濮阳市公安局责任清单”“濮阳市公安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濮阳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强制)运行流程图”以excel表格或word文档附件形式呈现,方便群众下载搜索查阅。公开公安局部门预算、决算政务公开信息,部门预算公布时间为3月份,决算公布时间为9月份。“三公”经费公开按每月的形式向市财政局、市纪检委上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网站上提供办事服务,做了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公安互联网+链接,并确保链接准确有效。依法公开公安机关承办的人大代表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共8条。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网页上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全面梳理户籍管理领域的事项,印发《濮阳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逐项明确了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公开时限、公开渠道等,在政务外网专栏、行政服务大厅及各户籍室进行公示。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局已完成“一单两库”的建立工作,并与卫健委、人社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对监管对象开展了联合检查抽查,目前,已录入检查抽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共357条。三是强化热点信息公开。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信息,内容主要包括重大案件侦破情况、近期诈骗高发预警提示、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信息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主动发布疫情期间交通管制、车辆限行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及时准确引导市民合理出行、科学防控,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赞许。出台《濮阳市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举办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群众监督。公开信息数共计1400余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89条,政务微博公开411条,政务微信公开562条,抖音、头条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248条。
三、优化审批办事,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组织工作专班,加班加点、集中攻坚,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拆分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确定并录入市级公安事项316项、县级公安事项210项,真正做到了“目录之外无事项”。积极推进数据资源共享,主动与工信委沟通协调,将公安机关掌握的居民身份证信息、机动车、驾驶人等数据资源对接、整合进入全市政务服务数据平台。目前,已推送共享各类资料信息632万余条。濮阳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工作运行平稳,2020年濮阳市共注册用户1.3万余名,网上受理预约类业务12200余项,办理业务8600余项。利用“互联网+”预约驾驶证考试达152万余人次,网上处理交通违法42.8万起,缴纳罚款4277万余元,交通事故快速快赔2913起,最大限度惠及人民群众。全面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传递,累计办理机动车电子化转入转出业务3713条。
四、注重平台建设,强化政务网站、新媒体使用管理。适应自媒体发展的新形势,不断创新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宣传和政务服务管理模式,积极探索网络媒体在舆论引导、政务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传递正声音,树立正形象,凝聚正能量,努力掌握新媒体发展和传播主动权,赢得了网民的高度关注。2020年以来,平安濮阳微博、微信、头条号先后通过微博微信正面回应和化解涉警舆情隐患19起,避免了舆情隐患转化为现实舆情。先后发布信息2000余条,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建议560余条。人民网、市长信箱、局长信箱网民留言等事项731件,全部办结。同时,濮阳市公安局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主题和专题宣传,先后组织开展“双节”安保、“两会”安保、 “扫黑除恶”、“反盗诈”、 一村一警、禁放烟花爆竹、平安守护等10余次主题宣传活动,广大宣传民警随警作战,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营造了公安机关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保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公安工作涉及大量国家秘密和警务秘密。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使其切实增强保密防范意识,确保了国家秘密安全。
2020年,濮阳市公安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党委政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要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二要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我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公安机关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警务工作的促进作用。三要进一步加强公安互联网站建设。对“濮阳公安网”进行改版升级,解决栏目设置不科学、功能不齐全、不支持移动端访问、兼容性差、部分浏览器不能正常显示、维护困难等问题,不断完善全市公安互联网站体系,打造公正透明、为民服务的“网上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