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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公安局贯彻落实《河南省公安厅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7-19 15:08:36    点击:564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公安局贯彻落实《河南省公安厅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情况报告

 

收到《河南省公安厅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后,濮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聚焦政务公开主题,细化工作任务,抓实工作落实,不断增强公开实效。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贯彻落实。《河南省公安厅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具体体现,明确了政务公开的重点,健全完善了工作机制,为全省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规范性、更具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副市长、公安局长王延青批示:政务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执法公信力的有力途径。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厅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公开信息主动性、规范性、安全性,回应群众关切,使公安工作更加阳光透明。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牛少伟要求:警令部要牵头抓好省厅通知的传达学习及贯彻落实,结合实际对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定规范化、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将政务公开工作真正抓实抓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持续提升主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8月21日,市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立即学习研究、加快贯彻落实省厅政务公开通知要求,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二、紧盯重点领域,抓好主动公开。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公安窗口规范化建设,不断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全面梳理户籍管理领域的事项,印发《濮阳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逐项明确了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公开时限、公开渠道等,并在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大厅及各户籍室进行公示。出台《濮阳市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举办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自2016年开始公安局部门预算、决算政务公开信息在濮阳市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公布时间为3月份,决算公布时间为9月份公开。“三公”经费公开按每月的形式向市财政局、市纪检委上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政府采购项目根据市财政局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印发的本年度的《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文件及实施意见执行,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由警务保障部报市财政局审批招标方式,在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三是强化热点信息公开。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信息,内容主要包括重大案件侦破情况、近期诈骗高发预警提示、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信息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主动发布疫情期间交通管制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及时准确引导市民合理出行、科学防控,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赞许。公开信息数共计1200余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67条,政务微博公开391条,政务微信公开306条,抖音、头条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220条。

三、抓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一是深入解读政策措施。针对“疫情综合征”,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支持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大局,研究制定便民利企措施,及时公开、解读相关政策,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努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亲情和谐的营商环境。二是积极回应依申请公开事项。为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印发了《濮阳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范围、主体、办理程序等。今年来,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2件,均及时答复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且未受到行政复议。是提升政务舆情处置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涉警舆情引导处置机制和新闻发布机制,对监测发现的涉警舆情,实行“日研判、周会商”,及时召集宣传、网安、指挥中心、督察、法制及相关业务警种、部门进行研判会商,根据舆情的性质、危害和后果,提出调查处理、正面发布、引导处置意见,统筹实施,及时发布和回应舆情热点,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今年来,市公安局先后召开或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正面回应舆情热点4次。办理人民网、市长信箱网民留言事项637件,其中市委市政府督察局、市政府办公室转交人民网网民留言163件,市长信箱474件。四是强化政务网站、新媒体使用管理适应自媒体发展的新形势,不断创新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宣传和政务服务管理模式,积极探索网络媒体在舆论引导、政务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传递正声音,树立正形象,凝聚正能量,努力掌握新媒体发展和传播主动权,赢得了网民的高度关注。平安濮阳微博、微信、头条号先后通过微博微信正面回应和化解涉警舆情隐患12起,避免了舆情隐患转化为现实舆情,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建议380余条。同时,濮阳市公安局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主题和专题宣传,先后组织开展“两会”安保、“扫黑除恶”、“反电信诈骗”等15余次主题宣传活动,广大宣传民警随警作战,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营造了公安机关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四、完善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一是落实政务公开责任。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不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成立了以副市长、党委书记、局长王延青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警令部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各警种部门之间架起协作配合,确保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开展。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信息发布审核、值班读网、巡视检查等工作制定。贯彻落实《濮阳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成立专门公安门户网站管理维护小组,及时对公安门户网站内容进行更新,对应上网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发布审核,并严格落实值班读网制度,要求值班人员每天不定时浏览公安门户网站,及时回复群众关于政务公开的申请、咨询及留言,确保公安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市局就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网站管理人员组织了专门培训,明确了信息报送、发布和审核要求,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强化保密审查公安工作涉及大量国家秘密和警务秘密。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使其切实增强保密防范意识,确保了国家秘密安全。

濮阳市公安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党委政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一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尽快研究制定《濮阳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要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二要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我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内容。要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公安机关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警务工作的促进作用。三要进一步加强公安互联网站建设。继续改进市公安局濮阳公安网站,逐步扩大网上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办事服务的范围,不断完善全市公安互联网站体系,打造公正透明、为民服务的“网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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