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濮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18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按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30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92条,微博3667条,微信761条,其他150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条、制发规范性文件5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收到申请数0件。
(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6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93件,被依法纠错数0件,其他情形数70件。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数38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31件,被依法纠错数0件,其他情形数7件。发生举报投诉数32件。
(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2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1人专职、1人兼职),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5万元。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8次,主要负责同志共接受媒体采访3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6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访谈2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8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5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8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缺少专职人员,目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均为兼职人员,很难做到两者兼顾;二是门户网站的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三是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对策,切实改进方法,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濮阳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