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濮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19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公安局按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00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17条,微博2300条,微信1236条,其他1600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7条、制发规范性文件33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市公安局收到申请数1件,为信函申请。受理申请已全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办理完毕。
(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0件。
(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2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1人专职、1人兼职),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10万元。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市公安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主要负责同志共接受媒体采访1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访谈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3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0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7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缺少专职人员,目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均为兼职人员,很难做到两者兼顾;二是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的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三是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对策,切实改进方法,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濮阳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