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统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2.负责交通组织规划和交通设施设计、维护;
3.负责交通管理执法服务信息系统建设、使用、维护;
4.负责市城区路口电子监控设计、使用、维护;
5.负责机动车停放和停车场运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交通违法犯罪案件审核;开展交通法制监督、法制培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7.负责组织开展交通事故预防;
8.负责处理交通事故,开展交通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
9.负责侦办交通事故逃逸等道路交通违法犯罪案件;
10.负责机动车登记及相关业务办理;
11.负责机动车查验和安全技术检验监管;
12.负责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增加准驾车型驾驶员考试;
13.负责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换证业务;
14.负责重点车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交通秩序管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交通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