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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濮阳市公安局警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方案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20 08:37:30    浏览:7341人/次    打印    关闭

濮阳市公安局警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方案

 

按照2010年12月16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的意见和市编委会会议纪要精神,根据濮阳市公安队伍实际,濮阳市公安局警务综合服务中心选调(带编调整)专业技术人员56人。为做好公开选调的考试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严格考试,择优聘用。

二、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务中心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7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市公安局民警培训中心。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分值,公安基础知识占30%分值。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数量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拟招聘岗位数量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报考科技研发职位的考生面试时加试计算机实际操作,满分为100分。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70%+计算机实际操作成绩×30%。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三、体检与考核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平均分的不再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并按照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本实施方案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实施。

  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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