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刘道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金堤路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商贩违规占道经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依规治理乱停现象
针对金堤路全路段(特别是机动车与非机动混行、违停高发区域)进一步加密日常巡逻频次,采取“定点值守+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方式,提升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对于机动车道上的违法停车行为,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并责令立即驶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将依法发送违停提醒短信,并按规定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对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违停车辆,将依法予以拖移。同时,针对占用机动车道的停放的非机动车,将联合属地街道或城管部门,统一挪移至就近划设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确保机动车道畅通、非机动车有序归位。
二、推进停车位施划工作,优化道路空间利用
为解决金堤路停车位供给不足问题,已协调相关部门,正在对金堤路(中原路—建设路)西侧开展停车泊位施划工作。施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循《城市停车规划规范》及道路交通组织要求,合理确定泊位尺寸、间距及出入口设置,避免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和沿街单位、居民的正常出入。后续还将结合路段实际交通流量和停车需求,动态评估并优化泊位设置,提高道路资源利用效率。
三、加强共享单车协同治理,规范停放秩序
针对共享单车无序停放问题,将主动协调城管部门及相关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建立常态化沟通联动机制。具体协商内容包括:督促企业在该路段合理设置电子围栏与禁停区,优化停放点位布局;要求企业加强运维力量,特别是早晚高峰季节假日期间,及时清运超量或者违停共享单车;对因技术或者管理不到位导致长期占道、堆积严重的,将依法依规约谈企业并事情出发。同时,我单位将在日常巡逻中重点关注共享单车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等问题,及时通报城管部门并协助清理。
四、联合整治占道经营,依法维护道路通行权
对于金堤路沿线存在的商贩违规占道经营行为,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联合城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占道经营情节轻微、主动整改的商贩,以劝导为主,责令立即驶离或者退入合法经营区域;对多次劝导无效、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将依法予以驱离并移交城管部门进行处罚。同时,对于沿街商铺及周边自发形成的流动摊贩聚集点,将及时通报城管部门核实处置,并配合开展联合执法,防止问题回潮。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