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核发
行使主体:濮阳市公安局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实施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GA898-2010)6.1申请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的人员,应向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申请表(见附录A)。6.3.1经考核合格的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10日内,由省级公安机关发给相应的《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