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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条件、程序

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的奖励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7-22 14:37:45    浏览:12人/次    打印    关闭

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的奖励

行使主体:濮阳市公安局

事项类别行政奖励

实施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第三条第二款国家严厉惩处违反枪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枪支管理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国家对检举人给予保护,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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