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安部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的要求和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优化城市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对具备条件的路口,推广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措施,便利非机动车安全快捷通过。结合路口构造条件和交通通行现状,对市城区部分路口新增实行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通行方式和机动车右转交通信号控制措施,现将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通行规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应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道路上通行都应遵守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机动车右转。在同向非机动车左转绿灯放行时,机动车右转方向指示灯为红灯,不得右转。
(二)非机动车左转。在进入路口前按非机动车道标线渠化的左转车道等待放行,绿灯放行时并按引导标线、箭头指示方向通行,不得进入机动车道、越线停车、逆向行驶等违法违章通行。
二、相关提醒
已实行该措施的路口:开州路与胜利路、五一路与振兴路等交叉路口,新增实行该措施的路口:黄河路与文明路、胜利路与盘锦路交叉路口。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按照各类交通信号(含信号灯、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指挥等)指示通行,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特此通告。
濮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