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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冬季行动】典型违法案例曝光(二)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9 15:17:11    浏览:24人/次    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

安全管控

切实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濮阳公安交警

持续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现曝光10起典型违法案例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戒

珍爱生命 平安出行

违法案例一:202511421时许,安某伟驾驶豫EA8***小型轿车行驶至范县第二人民医院大门东5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其对该结论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安某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违法案例二:2024年12月22日14时37分许,肖某驾驶豫JEQ***小型轿车行驶至濮阳市黄河路与干城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对其进行呼气时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6mg/100mL,其对该结论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肖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16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违法案例三:2024年12月10日21时18分许,唐某饮酒后驾驶湘A0D***小型轿车行驶至石化路与华安路口东1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37mg/100ml,其对该结果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违法案例四:2025年1月20日16时许,孙某驾驶豫J1A***小型轿车行驶至濮阳县215省道庆祖镇太平村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7mg/100ML,其对该结论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孙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违法案例五:2025年1月14日 21时38分许, 孟某通驾驶豫J99***小型轿车行驶至台前县侯庙镇台村村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64mg/100ml,其对该结论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孟某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事故案例一:2024年11月21日20时50分许,申某峰饮酒后驾驶豫J87***小型轿车沿台前县光明路由西向东行驶时,与孙某新驾驶豫JD6***轻型栏板货车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3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事故案例二:2024年11月28日下午14时50分许,翟某濮饮酒后驾驶豫JC7***小型轿车在清丰县马庄桥镇尚合府小区地下车库与张某欢驾驶豫JD2***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2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事故案例三:2024年10月31日14时39分许,董某荣饮酒后驾驶鲁F8C***小型轿车在台前县夹河乡前店子村与一辆停驶在路边的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2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事故案例四:2024年11月4日21时56分许,魏某君驾驶豫J35***小型轿车沿孟德大道自西向东行驶至人和大道时,与常某伟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魏某君驾驶车辆驶离现场被执勤民警查获,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1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事故案例五:2024年12月23日23时20分许,吕某建驾驶豫J31***小型轿车沿台前县凤台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新区医院时,与朱某硕停放在道路北侧的四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吕某建继续行驶至台前县凤台大道与中兴大道路口处时,又与张某停放在美伦酒店门口处吉A8Q***小型普通轿车、杨某坤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7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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