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0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李瑞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中小学学生骑行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城区内非机动车保有量连年保持高速增长,非机动车交通参与者出行的交通安全管理尚缺乏有力的约束机制和管理措施,已成为我市交通管理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难点”。针对反映的建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建议的内容具体进行讨论研判,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持续开展交通违法“大曝光”活动。每月汇总整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车辆、危险驾驶案例、典型交通违法事故案例,通过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微信、《濮阳广播电视台》、《濮阳网》等媒介进行曝光;从交警支队各单位抽调人员,成立不文明交通行为拍摄小组,每周早高峰时间到单位、学校门口对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行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拍摄统计,上报至市文明办,对各单位文明出行情况进行通报。并对文明和不文明行为人的部分身份信息进行曝光。
二是大力开展“七进”宣传活动。2024年以来,组织各单位开展“七进”(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社会化宣传活动570余场次,宣传文明驾驶常识,通过“农村大喇叭”向村民播报交通安全知识和农村道路事故案例53600余次。
三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一是充分利用城市信用社等大型户外电子屏循环播放文明交通公益宣传片。二是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在重要时段发布“两公布一提示”,发送恶劣天气安全预警提示和交通安全出行温馨提示。三是组织支队各单位、各县交警大队每周四轮流走进《交广直播间》,向广大听众介绍交通管理工作中的热点话题,并针对全市持续开展城区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全面宣讲,提高广大听众文明参与交通的意识。
四是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交警支队4月16日下发《濮阳市校园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坚决防止涉及学生伤亡交通事故发生。目前,濮阳市没有电动车保有量的具体数字,根据全市常驻人口数量及单个家庭人口数量、单个家庭拥有电动自行车情况等估算约为80万辆左右,电动车管理方面法律、法规不完善,通行和处罚规定比较笼统,比如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加搭车棚、安装挂件等行为没有处罚依据,导致管理和处罚难度大。近段时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部署市城区各大队警力全力向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口及相邻路口倾斜,在市一中、市二中、市三中、一实小、二实小、开发区实验学校、市实验幼儿园等学生较多的学校,路口、路段警力均增加一倍以上。在学校上下学期间,全面加大道路管控和指挥疏导力度。下一步,交警支队将持续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摆放交通安全知识展板、开设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加大未满16周岁严禁驾驶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宣传教育,会同辖区学校对本校学生进行严格要求。并抽调警力对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教育、引导的方式,减少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