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抵押套现,却将自己“套牢”!
2024年2月份,经开区分局辖区群众王某报警称:2023年12月份,孙某某伙同李某与自己签订了一份“汽车质押借款合同”,将车子进行抵押,并从自己手中贷款4万元人民币,但贷款到期后三人失联。
接到报警后,经开区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等人在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汽车后,在网上伪造机动车行驶证冒充车主,将租赁汽车进行非法抵押,“空手套白狼”非法获利4万元。
经连日摸排走访,循线追踪,7月25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于9月8日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受害人损失已经全部挽回。
警方提示
汽车租赁行业从业人员要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客户资质审核手续,多渠道辨别信息真伪,警惕以租车抵押、转卖等方式的诈骗行为。广大群众切勿购买来路不明、手续不全的车辆,一定要仔细查验车辆相关权属证明,并向车管部门进行核实,避免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