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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濮阳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6-5 10:55:08    浏览:1931人/次    打印    关闭

濮阳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顾瑞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市城区文明养犬”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加强我市城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改善市容环境卫生,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市政府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由我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开展《濮阳市城区文明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的制定工作。随着城市管理局牵头制定的《濮阳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下发,我市初步建立了由城市管理、公安、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和其他有关部门组成的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协调一致,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市公安局积极加强与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定期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协调会议,及时通报情况信息,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近年来,市公安局立足本部门职责任务,以“清底除患”龙安行动为契机,充分发挥社区民辅警“人熟、地知、情况明”的优势,集中对辖区内养犬户进行摸排、统计,由社区民辅警进行文明养犬上门普法宣传,宣传过程中紧紧围绕养犬管理有关规定、狂犬病免疫知识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引导辖区群众充分认识犬患的危害性,自觉参与文明养犬工作,积极利用商铺门店显示屏、村委广场广播大喇叭等设备投放、广播文明养犬宣传标语1100余条,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文明养犬的参与率和支持率。

同时,市公安部门配合城市管理局加大对无主犬、流浪犬的清理整治力度。2024年以来,市公安局配合城市管理、农村农业、卫生健康等成员单位,以中心城区为主要阵地,依托入户走访和网上宣传摸排掌握的线索,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无主犬、流浪犬较多已经影响老人、小孩正常出行的情况,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前往捕捉。自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出动警力170余人次,密切配合主管牵头部门整治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大小便不清理、犬吠扰民、不给犬只接种疫苗等不文明养犬行为260余次,捕捉野犬、流浪犬等19只,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立足工作职责,全力配合好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文明养犬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厚的社会氛围。协助城市管理管局和宣传部门一方面通过向养犬市民致信、出动宣传车、发送手机短信,在居民小区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在业主微信群发布信息、入养犬户告知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和支持专项整治行动。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不间断宣传教育,邀请电视台、报社记者对专项整治行动跟踪报道,及时宣传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对发现处理的典型违规养犬行为公开曝光,为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不断提高群众对文明依法养犬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二是进一步主动配合联合执法,切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城管部门在养犬管理的主导作用,主动配合市城管局定期不定期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在市民遛犬集中时段及交通干道、居民小区、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集中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把群众深恶痛绝的无证养犬、犬只扰民、遛犬不栓绳、违规饲养禁养犬等违法行为作为整治的重点。三是进一步强化动态管控,着力提高养犬管理规范化水平。立足建立动态化、长效化管控机制,推动市城管局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机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把各区、街道、社区的犬只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将管理与整治相结合,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将动态管理与固化做法相结合,切实解决犬患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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