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停车场租赁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PYSGAJ[2023]20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450000元;最高限价:450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项目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服务内容 | 规格/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停车场租赁 | 面积40亩以上 | 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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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货期:签订合同一个月内交付使用;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若公司成立年份不足的,以实际年份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内容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在标书中附查询复印件(以招标公告开始时间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事项:
1.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携资格证明文件于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5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至濮阳市中原路西段亿丰时代广场东门C8栋一楼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2.谈判文件的获取: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现场领取谈判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安局招标采购办公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濮阳市公安网》 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濮阳市公安局
地址:濮阳市胜利中路16号
联系人:李庆国
联系方式:13213491010
2.采购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西段亿丰时代广场东门C8栋一楼
联 系 人:李燕珍
联系方式:17639352111
濮阳市公安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