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政协第八届六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 复
尊敬的边东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街边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针对您提案中的内容,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全市范围内停车位施划力度
(一)全市范围内停车泊位施划工作。为缓解市城区停车压力,我们加大了停车位施划的范围和力度,按照“能划尽划”的原则,截至2021年底,在市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等区域共施划了23962个机动车停车泊位。
(二)创新设置蓝色限时停放车位。在胜利路(帝丘路至大庆路段)机动车道两侧设置了269个夜间(20:00—次日7:00)免费停放的蓝色限时停车泊位,对缓解胜利路周边夜间停车压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便民利民创新举措,尽力缓解老旧小区周边道路停车压力。为缓解城区内老旧小区及周边道路停车压力,结合道路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我们选取了戚园西巷、德馨街等15条对主要道路交通秩序影响较小,停车压力大的背街小巷实施夜间(当日20:00—次日8:00)允许临时占路单排顺向停放机动车的举措。并设置41套道路标志予以告知,以引导居民夜间规范有序停车。该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实施,可提供近3000辆机动车夜间停放位置,将对缓解老旧小区及周边道路停车难的问题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公共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城管〔2021〕196号)要求,停管办迅速行动,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濮阳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濮车管〔2021〕2号),于2021年7月22日印发至各县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
自方案下发以后,各职能部门迅速掀起了整治高潮。市公安局对全市经营性停车场进行排查,针对停车场标志牌、出入口设置等违反《濮阳市机动车停车场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有关规定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0余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实时督导,全部按照要求整改完毕。要求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停车场进行设施设置的完善补充,依法依规进行统一管理;市场监管局起草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共停车场收费专项整治的通知》,并查处了收费停车场存在无照经营、无明码标价等问题36个,要求其管理单位限期整改完毕。此次专项检查起到了震慑违法经营者的效果,营造诚实守信的经营环境。该项整治工作改变了以往停车场随意设置、任意收费的情况,对我市下步停车场收费管理的严肃性起到了积极推进效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联合对城区违规占道、私装地锁情况的停车场情况进行摸排,对未经登记私自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下达整改通知书60余份。强制拆除市容金国际胡村段、凯旋城、上海城等13处私自圈占的停车场,累计拆除私装地锁行为30多处。加大对沿街商户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举报违规占路停车场、私装地锁等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共治,得到了周边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加大僵尸车治理力度
(一)加强交管部门外勤大队巡逻治理力度,针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僵尸车进行及时清理,查询车主联系方式,首次进行电话催促其尽快驶离。对拒不驶离或无法驶离车辆依法进行拖离。
(二)多部门联动,积极协作。联合城市管理部门,针对路外僵尸车开展全面排查,进行联合治理,针对顽固车辆,依法采取强制拖离措施。
目前,我市停车场专项规划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工作已完成,作为城市停车主管部门,将积极对接规划主管部门,对我市停车场专项规划发挥极致,彻底摆脱以往停车规划的滞后性,将多功能车位、潮汐车位、限时车位等多种形式的停车位写入我市停车场专项规划。待专项规划颁布出台后,按程序分步实施。争取尽早改善我市停车难现状,努力达到一个和谐畅通的停放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