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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濮阳市公安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87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10 15:08:33    浏览:4122人/次    打印    关闭

濮阳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次会议第287号建议

  

 

尊敬的岳濮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强我市电动三轮车、二轮车管控整治的建议收悉,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巩固违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治理成效,确保违规车辆不反弹不回流,市公安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做好市城区违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常态化治理的意见》,确保违规车辆不反弹不回流,具体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一、严格路面管控,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持续加强违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常态化治理;打破工作常规,加大工作力度,适时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从严查处在禁行区道路行驶的违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对违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禁行区道路行驶的,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由城管部门负责加大占道的违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清理以及小商小贩使用违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集中治理违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非法营运,一经发现,依法进行严格处罚。

二、落实管理责任,持续巩固停放清零成效

由华龙区、开发区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所辖小区停放清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组织禁行区各乡(办),严格落实禁行区域居民小区、城中村违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只准出、不准进要求,确保居民小区(城中村)清零后不反弹、不回流。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学校负责严格单位内部管理,严禁违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出入、停放。文明办负责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将违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单位内部使用、停放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考核。

一、加强源头监管,严禁生产、销售、维修违规车辆

工业信息化部门负责加强生产企业监管,市城区范围内严禁生产违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销售、维修环节的监督管理,市城区严禁销售、维修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同时,加强销售合规电动车企业引导,提升销售电动三轮车的质量和档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持续强化宣传,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由宣传部门负责持续加大驾驶、乘坐违规电(机)三轮、四轮车的危害,对电动车典型事故案事例进行媒体曝光。教育部门负责采取校内外宣传、班会讨论、制作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签定不乘坐超标电(机)动三轮、四轮车责任书等形式,增强学生及家长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优选公交出行,不驾驶或乘坐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上下学。

四、坚持以人为本,妥善解决实际需求

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措施,会同各区、乡办加强农贸市场和早市、夜市商贩用车管理,引导三生群体更新、换购合规车辆,落实农贸市场违规电(机)动三、四轮车禁入工作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残联负责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环卫、快递和残疾人用车在过渡期内完成车辆替换,全部使用合规车辆。      

五、创新管理理念,破解治理遗留难题

城市管理部门以及各区负责加强从事环卫、餐厨垃圾等用车管理,制定三无小区生活、餐厨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办法,引导购置使用合规电动车;加强背街小巷占道经营治理,查禁小商小贩使用违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落实商业门店门前三包,禁止违规三轮、四轮车门前停放,及时清理长期停放的僵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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