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
对市政协第八届五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田光彩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守护外卖骑手人员安全》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提案中所涉及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是从源头上对骑手的安全管理把好关口。协商相关企业,对骑手招入时严格条件限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品行、安全意识、身体状况、年龄等作出相关规定要求。
二是对骑手驾乘车辆严格把关。协商相关企业,在用车采购时,要购买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型,不得购买使用超标车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型。
三是加强骑手的安全培训。应聘人员招入后,相关企业应对其进行安全常识、相关法规知识、服务礼仪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经常性地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骑手能正确处理安全、效益、质量的关系,避免盲目求快而忽视交通安全。
四是交警支队经常组织人员,对有关企业骑手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重点常用交通安全法律知识,警示教育案例剖析,不断提高骑手安全意识,在安全的前提下提升服务水平。
五是交警部门在日常执勤工作中,注意发现违章行驶骑手,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轻微违法以教育为主,严重违法进行严格处罚,做到于情于理于法相统一。
六是不定期组织企业安全负责人、骑手代表,民警代表、社会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就如何在企业效益、服务质量、骑手收入等方面找到最佳平衡点,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