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6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丁进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医院周边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前介入停车场专项规划
(一)2021年3月3日,市公安局作为实施机构,在停车场专项规划协调会上提出了人民医院、职工医院等5处区域增加设置9个立体停车设施的设想。并建议规划部门把该设想写入停车场专项规划中。
(二)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停车泊位。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议规划部门在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时要充分挖掘城市边角地、操场、公园、绿地城县结合处等区域潜力,规划出一批立体停车场或其他类停车场。并建议在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时,要把重点放在医院、商圈、学校以及老旧小区周边上。确保我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规划设计的科学性、选址布局的合理性、规划建设的一致性。
二、加快推进路内停车收费管理进程
2020年9月1日,我市价格主管部门颁布出台《濮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城市中心区域高于外围区域、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路内高于路外等原则制定。2021年4月8日,关于市规划区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21〕7号)出台。市公安局作为实施机构,不等不靠,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加快落实纪要精神。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分步开展具体工作落实。完成招标后,由中标方对全市范围内停车场(位)进行智慧化建设。
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职能,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实现停车秩序的合理优化,也要利用好停车收费这一经济调节的有效管理手段。实施道路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可以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使路内停车基本用于短时停车,提高路内停车泊位周转率,让有限的车位服务于更多的使用者,将长时间停车导向路外停车场。通过收取停车费,清理长期占用医院周边公共停车位的私家车,提高医院停车场及周边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的使用率,有效缓解医院门前和院内车辆拥堵问题。
三、持续加大对医院停车场监督管理力度
(一)根据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与医院停车场负责人积极沟通,根据交通安全设置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优化场内行停秩序方案,有效提高停车场内行停秩序畅通。
(二)待我市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完成招标后,由中标方搭建城市级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将全市公共停车场、社会停车场及路内停车泊位信息进行互联互通,通过诱导屏和终端提示驾驶员附近停车场(位)实时信息,使驾驶员可以提前知晓目的地停车位使用状况,提高停车效率。将会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
(三)统一设置停车场交通标志。对医院公共停车场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号、统一标志,严格按照《濮阳市机动车停车场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进行规范化管理。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