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2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庞清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区增加交通违法缴费站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交通违法缴款问题,濮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成功研发了多种缴款方法,目前已实现处理和缴款“一条龙”服务,具体方式如下:
一、增设违章处理窗口,方便群众就近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
在现有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的基础上,依托城区派出所,又增设了11个交通违法处理点,方便群众就近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11个交通违法处理点分别是:华龙区分局胜利路派出所户籍室、中原路派出所户籍室、大庆路派出所户籍室、孟轲派出所户籍室、人民路派出所波头集警务室、黄河路派出所警务室,经开区分局户政室、新习派出所户籍室、濮上路派出所水秀警务室、王助派出所警务室,工业园区分局昌湖派出所户籍室。截至目前,新增设11个处理点人员、设备均已到位,系统授权也完成,均已正常开展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二、尽快完成系统升级调整,实现群众当场多种方式完成缴罚支付。
截至目前,阳光大厦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将能够实现手机扫码和刷卡支付,在完成处理裁决后,群众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云闪付及银联支持的各类银行卡任意一种方式当场支付。下一步,我们将尽快把这一方式推广到各交通违法处理点。
三、投入使用交管业务自助处理设备,方便群众自助办理。
截至目前,在阳光大厦三楼大厅新购置的6台交管业务自助设备已全部投入使用。使用该设备,群众既可以自助裁决处理绑定在自己名义的车辆违法并缴纳罚款,也可以在窗口人工裁决后,再通过自助处理机缴纳罚款。同时,还可以通过该设备处理多种交管业务。
四、加大“交管12123”APP宣传推广力度,引导更多群众自行线上处理交通违法。
在阳光大厦公安专区开设了专门的业务咨询窗口,安排专人指导群众下载、注册、操作“交管12123”APP,提高群众知晓率、应用率,方便群众自行线上处理交通违法、办理车驾管等业务,实现办事“零跑路”。在阳光大厦违法处理窗口,制作了公示展板,引导群众安装使用“交管12123”APP;同时印制了10万份宣传彩页,在公安各窗口向群众发放。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宣传线上处理交通违法的方法途径(即手机下载交管12123APP,或在电脑上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处理交通违法)。今年省公安厅推出了便民利民措施中,要求2021年底前,开通交管12123支付宝小程序处理交通违法及缴纳罚款功能。此项功能开通后,群众将不必再专门下载安装12123APP,可以直接在支付宝页面中使用该项服务,届时将极大拓宽线上处理的普及率和使用率,进一步方便群众处理交通违法事项。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