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
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5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周元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人民路开州路交叉口东增设红绿灯》的建议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重视,现对建议中涉及到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统一归口管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牛少伟组织召开了由各承建单位参加的会议,研究商议市城区(不含油田、各县)交通信号灯管理问题。与会单位一致同意所有已装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路口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统一维护管理。各相关单位已装的道路交通信号灯于近期向市交通管理支队进行移交,按程序并出具相关移交手续。市交通管理支队在接受移交后,负责对市建成区所有已装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前端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做到及时排除故障,保障道路交通正常通行。示范区范围内已装道路交通信号灯待维护到期后移交市交通管理支队进行管理。道路交通信号灯建设资产仍归原属地所有。
二是强化制度规范。对道路交通信号灯建设、用电、维护等后续问题予以规范。以后所有新装、改建路口道路交通信号灯实行统一标准,市交通管理支队负责市建成区路口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费用由市公安局、各区政府(管委会)共同商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安装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信号灯供电按照市政府要求首先使用公共电力,无公共电力的再使用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电力或民用电力,使用民用电力的要安装电量表,并及时结算电费;市交通管理支队在现有维护队伍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按程序再进行维护队伍招标,所需经费由市公安局专项拨付,维护队伍要遵守各项维护管理规定和制度。
三是改造交通设施。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近期累计投入资金200余万元,在市城区主、次干道施划交通标线11万平方米;新增维护维修红绿灯路口49个(含人民路开州路交叉口东),改造优化红绿灯路口10个,增设、更换交通标志30套79块;加强交通信号灯、交通隔离护栏等维护运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高维护运营效率和质量。在市城区主次干道、平交路口新建、改造路口电子警察118处,电子卡口60套、机动车违停抓拍18套、不礼让斑马线抓拍5套,实行对闯红灯、乱变道、乱停车、不礼让斑马线等9类显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处罚。7月份以来,市城区交通畅行指数(TPI)保持1.3至1.4之间,常态化处于优良通行状况。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