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
对市政协第八届四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王殿卿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濮上路与政和路交叉丁字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关心和支持,针对提案中所涉及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政和路与濮上路交叉口、政和路与卫河路交叉口周边居民社区集中,随着车流、人流逐年增加,确有必要对路口进行信号控制,鉴于上述情况,为了保障道路交通通行安全、畅通,提升道路交通通行水平,濮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于2020年7月14日呈请市局对上述两个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设备,解决资金问题;7月24日市局签批同意解决建设上述两处路口交通信号灯专项资金问题;2020年8月4日,交警支队上网公告对政和路与濮上路交叉口、政和路与卫河路交叉口新建交通信号灯进行招标,并已于8月中旬完成安装;目前正常运行。
再次感谢市您对交通管理工作支持理解,我们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和相关行业标准规定,逐步完善市辖区内道路交通设施设置。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