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公告
根据市委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自2020年10月23日至12月10日,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对象
此次巡察的对象是: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科(室)长(主任)及下属机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监督内容
市委巡察组将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紧扣“三聚焦一落实”,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重点查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履行预防打击犯罪、扫黑除恶、维护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等职责,坚持打防结合、整体防控,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创新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查看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民生领域建设和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三是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查看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机关和基层党建情况。四是监督检查党委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查看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专项巡察整改、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
同时,对反映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其他方面违纪问题和党委管理的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的重要问题线索,巡察组也要了解掌握。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值班电话18039367256,受理信访举报电子信箱:zgpyswxcz04@126.com;邮政信箱:河南省濮阳市A005邮政信箱。同时,在市公安局机关东楼大厅、西楼大厅,华龙区分局二楼大厅、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一楼走廊门口、工业园区分局一楼大厅、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一楼大厅、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楼大厅、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北楼一楼大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楼大厅、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一楼走廊、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二楼走廊、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北楼一楼走廊、市车管所办证大厅门口设置联系信箱。以上信访渠道于2020年10月23日开通,2020年12月10日关闭,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巡察组受理范围内的情况和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巡察组将认真负责地受理干部群众来信来电。
中共濮阳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