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做好户籍窗口预约服务工作的公告
为有效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方便群众办理户籍业务,根据目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为防止人员过度密集导致疫情传播,各户籍窗口继续做好预约服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各户籍窗口将继续推行“网上预约、电话预约”方式(各户籍窗口预约办理电话附后),对群众预约的户籍业务及时受理,提高工作效率,必要时提供延时服务。
二、疫情防控期间,建议群众提前预约办理各项业务,避免人员聚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三、到户籍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众,请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有序等候间隔不少于1.5米。对于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暂不接待。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您理解支持。
濮阳市公安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