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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的通告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2-10 08:44:13    浏览:12066人/次    打印    关闭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的通告

为落实河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来濮暂住人口,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第一时间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登记(可通过“暂住人口自助申报”微信程序申报)。

二、严格落实出租房主管理主体责任,房屋租赁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登记,配合公安机关、社区(村)严格落实对承租人排查登记等管控措施。

三、严格落实用工单位“谁用工,谁负责”责任,做好暂住人口申报登记和管控工作。四、对不履行相关规定的,由属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群众对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濮阳市公安局

           2020年2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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