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濮阳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
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31日至9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巡察。2019年10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思想认识不深刻”问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论述,学习市委书记宋殿宇《在七届市委第九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上的讲话》,召开市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局直各单位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抓环保就是抓发展”理念和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思想。
(二)关于“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智深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牛少伟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孙美玉,党委委员、驻市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徐秋华,调研员韩晓东任副组长,县局、分局和相关警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期研究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印发《市公安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濮阳市公安局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濮阳市公安局重污染天应急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三是抽调6名民警充实到治安支队食药环侦查大队,明确专人负责牵头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并督导各县、分局明确专门力量,加强业务指导,对业务骨干进行专门培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三)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一是深入学习并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规范文件阅处审批制度,认真传达贯彻和执行上级各类文件。二是通过进一步完善文件阅处审批流程,强化对党委政府工作的学习研究,提出科学对策建议,加强对各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推进、有效果。
(四)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联合督察支队,制定专项督察工作方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取警情,调取卷宗等方式,对各单位的环境污染专项巡察集中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共计督导检查21次。通过对市委巡察组在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问题线索和市委巡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诫勉谈话3人,责令写出检查3人。
(五)关于“刑事案件立案率低”问题。一是建立健全涉嫌环保犯罪案件审核制度,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刑事案件立案率。二是加大民警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三是与市生态环境、检察院等部门对接沟通,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四是深入推进集中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力争侦办一批大案要案。五是建立打击食药环犯罪案件的考核机制。自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共查办环境污染案件66起立刑事案件10起,立案率15.2%,较市委巡察组巡察时4.9%提高10.3个百分点。
(六)关于“‘断链条、挖幕后’差距较大”问题。一是开展集中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进一步加大油品源头追查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省际执法协作。根据《京津冀及周边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经向市政府汇报后以市政府名义代拟了《关于恳请协调解决商务领域成品油市场污染防治有关问题的请示》,报请省政府,推动加强省际执法协作,协调两省有关部门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解决线索查办难、异地办案受限、打击处理困难、双方配合不畅等问题,全面截断油品源头供应链条,有效打击商务领域成品油市场违法犯罪,助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七)关于“重处重罚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处罚标准不统一、尺度不一致问题,开展了一次 “黑加油站点”案件执法质量评查活动。二是针对各县、分局查处的黑加油站案件没有执法指导问题,2019年11月21日,市局法制支队印发了《打击整治“黑加油站(点)”法律适用指导意见》,为市局各执法单位出具办理黑加油站(点)案件证据规则和处罚细则。三是针对重复违法人员较多问题,与市人民检察院、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两次协调会,就多次违法能否构成犯罪进行沟通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第八项第三款之规定: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第八十八条之规定: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在今后的执法办案中将严格按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八)关于“涉案物品处置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和市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濮阳市加强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控制油品质量暂行办法》,积极协调,主动作为,联合执法,建立相应机制,对查扣的流动加油车、加油机、油罐以及油品按《濮阳市成品油市场违法行为处理规范》妥善处置。二是规范处置查扣物品,对查扣的油品、查扣的涉案车辆统一存放,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到位。三是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黑加油站点”执法检查工作推进会暨重点案件现场交办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继续深入整改在办理打击“黑加油站点”案件中存在的涉案物品处置不规范问题,形成涉案物品规范处置的有效机制。
(九)关于“老旧车淘汰合力未形成”问题。一是市公安局与交通局、财政局、商务局以及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濮阳市2019年至2020年鼓励老旧营运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办法》,将部分数据按照属地管理的方式转发至各个县级车辆管理所。二是与商务和环保等部门实行“一月一对接制度”,及时更新老旧车淘汰实际数据情况。三是与邮政部门协作将所有老旧车数据以函告的模式告知车主尽快将车辆交至正规拆解厂拆解。四是与机关企事业单位主动对接,将车辆明细交至公路、园林、电力等企事业单位,并告知以上单位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及时将本单位老旧车进行拆解报废。五是在窗口单位对来往办事群众进行告知和引导,制作“老旧车告知二联单”,以正式书面形式告知车主主动将车辆进行拆解报废。六是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发现老旧报废车辆及时拖移并报废。
(十)关于“大货车绕行管控不力、‘大车穿城’突出”问题。一是加快推进电子监控设备建设,推进市城区47个路段电子警察改造和71个路段电子警察新装工作。已于2019年12月19日正式进入施工程序。二是大力推动环保电子卡口二期建设,二期拟建设60个环保电子卡口,已进入施工程序,建设完成后基本能够做到对大货车管控的全覆盖。三是完善限行标志标牌。按照“点上查、线上巡、面上控”的原则,精准管控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拖拉机、农用车、三马车等冒黑烟车辆。在限行区域主要出入路口、市城区主要路口,增设限行标志标牌和绕行提示标牌。四是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认真做好通行证发放工作。五是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从绿城路、石化路、开州路、香山路等主干道穿行的大货车较多问题,联合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在以上道路和其它道路的进城路口设置限高杆,健全完善电子卡口、限行禁行标志等,同时通过保安公司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录保安人员,在主要进市路口固定限高杆处进行24小时值守,对不符合规定的进城车辆进行劝返。综合运用视频卡口、布警卡点、动态巡逻等控制手段,组织开展“封城行动”,严查柴油货车、农用车、三马车等冒黑烟高污染车辆进城,落实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管控措施,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六是全天候启用移动污染源设备,对于未取得通行证入市大货车进行记3分,罚款100元的非现场处罚。七是认真做好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加大对4.5吨以上柴油货车、老旧车、农用车、黑烟车等处罚力度,对尾气不达标车辆一律处罚。
(十一)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禁而不绝”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进行整改,一是推动市政府出台了《濮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全域全时段禁放,持续加大巡查管控。印发《禁放通告》和《给市民的一封信》,利用张贴宣传标语、宣传车、农村大喇叭等形式大力宣传,做到烟花爆竹禁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自觉意识,大力营造禁燃禁放的浓厚氛围。在重大节日、婚丧嫁娶等重要节点前夕,组织警力上门入户,开展多角度的宣传活动。二是自2019年11月30日以来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百日清查行动”,发放张贴禁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清查院落和沿街门店。三是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消化处理销售公司的烟花爆竹库存,在全市开展烟花爆竹库存清零行动。四是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排查清查问题突出的重点场所,最大限度地发现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处理打击。五是对可能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单位和部位,特别是陵园、公墓、祠堂等部位安排专人死看硬守,确保重要民俗节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六是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高速公路匝道口、国道、省道,以及人员、车辆较多的公路沿线的巡查堵控,防止周边地区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我市。
(十二)关于“渣土车管控不主动”问题。一是全力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做好渣土车治理,每天安排专人配合开展渣土车“夜间整治”行动,严查渣土车交通违法。二是强化民警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增强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权限意识。三是开展全市交警系统纪律作风教育整顿,解决交警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专项巡察集中整改工作已按期完成,但个别领导和民警仍然存在环境污染治理不是公安主业的模糊认识,各个具体问题的整改成效不一致,有的还需要持续推进,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开展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立广大民警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坚决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保护母亲河“黄河行动”,动员全警严打涉黄河流域违法犯罪,全力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入开展黑加油站点和烟花爆竹清理整治行动,形成常态化清理检查工作机制。四是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五是大力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百日清查行动”,狠抓宣传、清查和打击,使禁放工作深入人心。六是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紧盯冬季各项攻坚工作任务,严密管控,严格督导,严厉问责,广泛宣传动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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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