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6日,清丰县公安局查办一起妨碍公务刑事案件,刑事拘留1名涉嫌妨碍公务犯罪嫌疑人。
7月26日下午16时30分许,清丰县公安局柳格派出所接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清丰县安康路与晓月路交叉口西南角,县电业局正在施工的开闭所工地有人阻工。
接警后,柳格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阻工人员朱某某,系西赵店村村民,民警对朱某某进行劝阻,劝阻过程中发现朱某某满身酒气,不听从民警劝解反而骂骂咧咧,用手推民警,接着用铁钯钩朝民警及围观群众挥舞。铁钯钩被夺去后,朱某某几次捡起一带铁钉的木方子朝民警头上打去,民警左手臂被棍子上的铁钉划伤。增援民警和辅警到达现场后,迅速控制现场,并将朱某某带到了清丰县公安局办案中心。
刑警大队以妨害公务罪将朱某某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