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2016年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公安厅、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公安局决定自2016年5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公安机关以及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行业部门、指导基层组织、督促社会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夏季全市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消防部队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
二、工作内容、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火灾防控实际,自选动作,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治理。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提请各级政府,组织安监、消防、商务、交通、住建等部门,自4月至10月,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大型城市综合体。联合住建、商务、人防等部门,6月底前,对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集餐饮、购物、娱乐为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步行街及中庭防火、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高层民用建筑。联合住建、商务、人防等部门,6月底前,对超高层居住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逐个进行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提请政府统一牵头,组织人社、安监、质监、工商、房管、电力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加强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履职履责,同时抓好居民住宅和用电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方案另行下发。
5、居民小区和“九小”场所。5至6月份,集中开展老旧小区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提请政府统一牵头,组织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集中治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乱堆乱放杂物、私拉乱接电线、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居民住宅私自改成超市商店等经营场所,以及经营、储存、住宿“三合一”等突出问题。
6、人员密集场所。5月至9月,提请政府组织教育、卫生、住建、文化、交通、商务、宗教、旅游、文物等部门,对所属行业系统单位和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既要检查单位消防设施、通道,也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7、重大火灾隐患。要继续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督促单位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及时整改销案。对今年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逐一进行挂牌督办,7月份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督办、强力整治声势。
8、瓶装燃气。5至6月份,集中开展餐饮行业瓶装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按照市政府要求,组织消防支队、大队和市局各分局、各县公安局派出所依职责分别对酒店、饭店、宾馆餐厅、餐馆等餐饮业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重点解决使用瓶装燃气的方法是否符合防火规定等问题。
(二)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加强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利用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平台,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推动建立健全行业部门日常消防监管、联合检查、函告通报、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行业消防管理责任。指导教育、民政、卫生、文物等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部委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住建、文化、商务、交通等部门落实我省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汽车客运站等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扎实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将消防安全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行业单位落实标准要求。9月底前,督促各行业完成本系统70%单位的达标建设任务,并按照不低于单位总数30%的标准对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2、深抓实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请政府督促乡镇(街道)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和机构,明确1名财政供养的在编人员专门负责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对居民小区、“九小”场所的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印发网格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手册,组织对所有网格管理人员进行至少两次消防业务培训,确保其会检查、会发现问题、能督促解决问题。积极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按照城乡网格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落实信息采集、分类交办、问题整改、跟踪问效、结果反馈等要求。9月底前,40%以上的街道乡镇要落实以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提请政府加强社区和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财政补贴等扶持措施。夏季检查期间,要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具备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灭早灭小”处置能力。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9月份,70%的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30%的其他重点单位、70%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
4、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9月底前,2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演练,提升协同作战能力。
5、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结合201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以省人大“一法一条例”执法专项检查为契机,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小型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以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要督促指导大型发电厂、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大型重要物资仓库基地等依法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开展消防规划编制专项检查,9月份底前,推动市本级、70%的县和全国重点镇完成修编工作,其余40%的建制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推动城市建成区、城中村改造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市政消防水源,9月底前要完成市政消火栓年度新建补建任务的70%以上。
6、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结合当地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9月底前提请政府结合“智慧城市”建设,采取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沿街“三合一”场所集中密集区域以及涉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要完成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年度安装任务的70%以上。
7、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9月底前,市、县两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行业部门、街道乡镇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夏季检查期间,省消防总队对消防监督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6月底前,市、县两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对派出所消防民警和消防文员全部培训一遍,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各县消防培训情况,每月22日前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支队)进行专题报告。
(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深化“七进”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实施意见(濮公通〔2015〕101号),推动各级党政干部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要组织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活动。组织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指导县(区)政府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消防宣传标语墙、漫画墙建设。探索政府购买消防宣传教育公共服务新模式。要组织宣传小分队持续开展巡回消防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规范消防站、消防教育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放制度,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主动上门服务企业。
2、开展主题宣传活动。5至6月份,组织火灾警示消防宣传教育月和“消防文艺公益演出”活动,参与“5.12”防灾减灾宣传、“中原文化大舞台”活动,同时联合农业、环保等部门开展夏季麦收防火宣传,引导农民群众不违规焚烧秸秆。7月至8月,部署启动“最美消防人”暨第三届119消防奖评选活动。6月至9月,联合教育部门推进消防教育“进学校、进军训”工作,推动4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组织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第三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和消防征文大赛、平安伴随我成长—雏鹰争章暨“开学第一课”活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协助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力争大学、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接受一次消防教育培训。
3、强化媒体宣传。积极协调市级报刊、电视、电台等主流媒体、主要网站开设消防专题专栏,常态报道消防工作,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在市级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不少于2个,电视台、电台每天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分别不少于10条次。各级消防微博微信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定期开展网友互动宣传活动;7月底前,各消防部门全部开通手机短信发送平台,每周发送消防提示短信不少于5条、目标人群发送率达到100%,“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的80%。开展“主流媒体曝光隐患”活动,市级电视、广播、报刊均开展不少于1次集中曝光行动;被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挂牌警示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在市级以上媒体全部曝光一遍;对整改不力、未按时销案的,要在媒体公示。
(四)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实地熟悉演练。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对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大型综合体等“四类场所”逐一开展实地熟悉和实战演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消防支队每类演练各不少于1次(市政府牵头组织的联合演练各不少于1次),制定或修订预案各不少于2、4份;消防大(中)队对辖区“四类场所”全部熟悉演练一遍(县级政府牵头组织的联合演练每类不少于1次),制定或修订单位预案不少于15家,数字化预案制定率不低于20%。
2、联勤联动联训机制建设。提请政府制定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召开1次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消防、交通、安监、环保、燃气、供电、供水等部门职责分工。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扎实开展全员实战练兵,组织执勤岗位专业集训,并指导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根据辖区、单位火灾事故特点,开展针对性专业训练和联合实战演练,组织检查考核和比武竞赛,提高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出台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动规定,明确联勤联动和调度指挥的程序、方式。
3、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全勤指挥部建设暨指挥长专职指挥实施办法,配齐配强各级指挥长和指挥助理,按编配齐各级战训和执勤中队干部。组建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灭火救援专业队,分类制定处置对策和战术方法,配备特殊装备,细化作战编成,开展专业训练。调整完善市、县灭火应急救援专家组,落实联席会议、工作会商、学术交流等制度,健全专家联合实战演练、远程辅助指导、遂行作战决策等实战运行机制。
4、灭火应急救援准备。提请政府整合气象、水利、交通、地质、民政、农业等部门以及社会专业救援力量,健全落实信息通报和应急联动响应机制。调整充实抗洪抢险和“三夏”麦收火灾处置力量,落实战备制度,完善执勤装备,修订应急预案,优化力量编成,开展舟(艇)驾驶、远距离供水以及水域救援专用装备和麦场(地)火灾扑救器材的测试训练。消防支队至少组织1次实战拉动演练,消防大(中)队对相关器材装备物资检查补充一次、性能测试一遍。
三、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前)。各县局、分局要制定夏季消防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提请政府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广泛发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召开形势研判会,印发信息简报、通报,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逐级实施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市公安局成立由副局长韩晓东任组长,消防支队支队长牛少伟、政委王凡、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范怀增任副组长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专项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指挥和督导考核等工作。各县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二)依靠政府,齐抓共管。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夏季消防检查部署开展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提请党委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要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严格执法,强力整治。要结合实际,采取兵团化作战等形式,集中排查人员,逐个县区、逐个乡镇、逐家单位开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及时督促整改。要开展“拘留一批、查封一批、关停一批、曝光一批、罚款一批”集中执法行动,始终保持整治消防违法的高压态势。要实行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约谈制度,对执法总量持续偏低、排名靠后的,要逐级组织约谈。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县局、分局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市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波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基层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