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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收费

车管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4-28 17:00:27    浏览:56020人/次    打印    关闭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规定的交警系统

车辆管理部门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1

 

 

 

 

反光号牌

汽车

/

10000

1、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

2、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元;车主自愿安装号牌架的,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5元(含号牌安装费),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10元(含号牌安装费)。

3、补发机动车牌均按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挂车

/

5000

三轮汽车

低速货车

/

4000

摩托车

/

7000

不反光号牌

汽车

/

8000

挂车

/

3000

三轮汽车

低速货车

/

2500

摩托车

/

5000

机动车临时号牌

/

5.00

2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

15.00

1、行驶证、临时行驶证工本费标准包括机动车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

2、补发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均按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临时行驶证工本费

/

10.00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

/

10.00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

10.00

 

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

汽车

/.

100.00

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没有检测设备而进行人工检验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2、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进行第一次复检时,不得再收费。

3、使用检测设备检验或人工检验,只能选择一种,不得重复检验。

三轮汽车

低速货车

摩托车

/.

60.00

4

驾驶许可考试费

--

--

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根据本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驾驶许可考试的实际成本支出核定。

5

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

100.00

计价格[2001]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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