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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的权力义务及监督救济渠道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18 11:06:03    浏览:77651人/次    打印    关闭

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的权力义务及监督救济渠道


申请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申请人不服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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