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主城区货运车辆 绿色低碳通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3 10:49:19    点击:470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主城区货运车辆

绿色低碳通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市城区货车通行秩序,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统筹做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与货运车辆保通保畅工作,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出行安全。经濮阳市人民政府同意,起草了《关于优化主城区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3日至202623日,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及法律法规依据请反馈至 pyjjzdjtk@126.com,电话:0393-8820575,请注明来文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优化主城区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措施的通告

   

 

                                  濮阳市公安局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濮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13

附件

关于优化主城区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

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濮阳市城区货车通行秩序,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统筹做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与货运车辆保通保畅工作,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优化调整濮阳市主城区货运车辆绿色低碳出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区域

(一)禁行区域

    华安路以东,东环路(原106国道)以西,绿城路以南,石化路以北(不含以上合围道路)。

(二)限行区域

国道342(濮瑞路)以东,新东路及南北延长线以西,濮范高速以南,省道101(新南环)以北范围内道路(不含以上合围道路)。

二、车辆类型

本通告所指的货车为所有货车、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特种车辆、皮卡车、微型货车以及用于应急抢险的车辆除外)。

三、管理措施

(一)禁行区域内禁止柴油渣土车、柴油商砼车、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含燃气)货车驶入;用于保障禁行区内生产、生活、民生的货车,应当为新能源车辆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应当通过公安“交管12123”APP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并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

(二)限行区域内禁止柴油渣土车、柴油商砼车、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运车辆行驶。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货运车辆,每日23时至次日6时可以行驶,其他时段原则上不得行驶。运送用于保障限行区内生产、生活、建设等必需品的货运车辆如需在其他时段行驶的,应当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或持有效的城市货车通行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三)在城区内行驶的所有车辆要保持车身整洁,散装货物要严密覆盖,不得抛洒渣土、水泥等散落物,不得超限、超载、超速行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清洁卫生。

(四)鼓励用车单位和个人使用新能源货运车辆。

四、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6年  月  日起施行,其它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Copyright © 2015-2027 濮阳市公安局
地址:胜利西路16号   电话:0393-8820000
豫ICP备11029637号   政府站标识:41090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