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濮阳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葛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驾驶危险品运输罐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内容,经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罐体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全面实施在用危险品运输罐体强制报废制度。依托车管部门与重点车辆监管办公室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大数据筛查、定期检验等方式,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如GB 18564系列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罐式车辆,依法下达报废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报废处理,并建立闭环管理台账,确保隐患车辆“应废尽废”。
二、压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警支队在职责范围内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排除安全隐患。一是定期通过河南省交通综合应用平台调取危化品运输企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车辆信息,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隐患。二是每周向危化品运输企业发送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安全提醒短信,督促企业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三是每月组织全市危化品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召开安全例会,要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提高运输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深化部门联动协同监管机制。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安全监督等部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培训与考核,提升处置能力;不定期深入辖区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集中安全检查,摸排车辆罐体安装、车辆标志、标识等是否符合规定,对不符合的车辆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构建智慧化动态监管网络。借助科技手段,实时监控车辆行驶轨迹,防止出现疲劳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均已安装GPS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设备,通过第三方监控和企业内监控系统,采取24小时值班制度,实时监控车辆行驶轨迹,速度以及驾驶员的操作行为,及时发现和预警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对车辆监控系统安装不规范、驾驶员违法行为处理不及时的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督促整改。
五、持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定期到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安全宣传,通过对驾驶员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后果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装载、行驶和事故处置方法,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和能力。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将持续深化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吸纳您的宝贵建议,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葛军代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