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24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崔凤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普法微课堂,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未成年人父母监管责任方面
一是通过大力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工地”宣传教育活动,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有关家庭教育方面的内容,印发成册或制作成宣传彩页,免费发放给社会大众;现场设置法律咨询处,为市民提供法律解答,提高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教育的保护意识,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
二是组织家长和未成年人一起参加法制课堂活动,共同学习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增进孩子和家长之间的沟通,让彼此增加交流和理解,改善双方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亲子关系。
三是将执法办案与街道办、社区走访相结合,涉及家庭矛盾纠纷、未成年人犯罪、虐待等警情时,将执法办案与与社区、物业管理相结合,全方位提升家庭监管职责,多渠道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
二、强化学校预防教育、引导和监管,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
一是开展法制课堂进校园活动。市局各级领导到各级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将身边事以生动的授课方式给广大师生以警示,提高未成年人遵法、守法意识。2022年3月6日、4月19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延青分别到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市一高开展法治教育宣传,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特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分析、违法犯罪带来的危害后果及培养积极向上的健康生活等方面,通过发生在校园的真实案例为在校师生讲授“法治课”,教育青少年学生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远离违法犯罪。
二是配合市教育局持续开展法制“副校长”“副园长”聘任制。各分局、局直各有关警种,按照学校法制教育需要,选派精干力量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副园长”,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有62人次接受市教育局聘任,开展交通法规、安全教育课堂200余次,有效的提高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宣传效果。
三是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5月18日,濮阳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我市近期个别在校学生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情况通报》,对我市侦办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抓获的涉案人员均为我市在校中学生的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工作,扭转未成年人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局面。
三、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方面
一是各警种、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法制宣传,重点整治易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场所和活动。各分局通过社区走访和座谈交流,发放宣传单,宣讲防溺水防校园暴力等法律知识;不定期开展网吧、酒吧等文娱场所清查,对违法接纳未成年人消费行为严厉查处,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二是通过在社区、广场、校园悬挂宣传横幅、展板、海报,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及公安机关的打击成果,营造良好的“遵法、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四、进一步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立法方面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虚拟空间快速扩张,新型犯罪活动日益增加,公安机关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会遇到有关违法犯罪还无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协商机制作用,根据高发、新发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及时研究、出台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适用,以实现更好的打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