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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次 攻坚进行时】规范 高效 便民 我市公安治安部门创新举措 积极推进户籍最多跑一次改革
发布时间:2018-12-19 11:05:49    点击:1862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户籍窗口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整体部署,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窗口管理,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最多跑一次”在户籍窗落地实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规范窗口管理  减化业务流程

按照户籍办理事项业务范围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认真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户籍管理便民服务三项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将涉及户口迁移、临时身份证办理、身份证异地受理、居住证办理等6项业务的政策规范、办理环节、所需要件、办事时限等进行细化调整规范,从硬件建设、内部管理、便民措施、考核监督等方面,不断提升户籍窗口规范化建设,实现户籍窗口提质增效。同时,充分利用“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实现29项户籍业务网上预约办理,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平台加强警务公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强化内外监督和服务效能建设,定期参加市政府纠风办与市电视台举办的“阳光热线”节目,面对面答复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今年以来,及时答复群众线上线下业务咨询和举报投诉332件次,群众评价率、满意率均为100%,社会效果良好。

放开落户限制  服务保障民生

2017年出台《濮阳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通知》(濮公通〔20176 号)后,今年5月份再次下发《濮阳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简化落户城镇政策落实便民措施的通知》(濮公通[2018]42号),对落户城镇具体规范进行进一步调整、细化、简化,取消进城落户“门槛”,实现市城区、各县城镇无差别落户政策。落户条件由原来的“购房”扩大至“租房”和“单位住房”;全面放开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等六类人群的落户限制;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及就业单位设立集体户,无自有产权房、租房或居住在单位宿舍等情况的,可以先落集体户。凡在我市市城区、各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到居住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城镇手续。对进城务工、就业、创业、经商、亲属投靠等人员,可以根据实际居住在合法产权的房屋、租赁房屋、用人单位宿舍或就读学校宿舍等不同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手续,办理落户城镇,办理落户城镇所需手续,分类明确,简单明了。同时,取消了市内户口准迁证、迁移证,进城落户口人员可直接在迁入地申请,而无需迁出地、迁入地回来奔波,实现网上信息流转、一站式办理。2018年以来,全市共进城落户10694人,进城落户人数继续保持动态增长。

拓宽便民渠道  推进“最多跑一次”

为了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办事更方便,将原先的临时身份证办理、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扩大至全市所有公安派出所户籍室,群众可直接到户籍室申请办理。一是扩大业务受理范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自2018115日起,在全市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开通身份证异地受理等三项业务,严格工作标准,严格办理时限,严格收费标准,严格办理程序,严格信息核查,严防冒领、骗领居民身份证问题发生。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异地办理身份证1931人次,挂失申报682人。二是前置办理地点。临时身份证制作、发放是公安机关方便群众提供的应急措施。201831日起,全市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前移至各派出所户籍室,群众可直接在户籍地派出所当场申请、当场领证,而不用再到县分局办理、领取证件,新的服务流程启动以来,全市共为办理临时证28613人。三是落实惠民举措。制定下发了《濮阳市居住证制度实施细则》,规范操作流程,积极宣传引导申报登记。2018年以来,共新登记进城流动人口16200人,制发证3497张,完善配套政策,涉及居住证制度的公安机关便利措施全部落实。四是精简业务流程。切实解决群众“证明多、证明繁”的问题,有效疏解群众办理户政业务的堵点、难点,更快更好服务群众。2018930日印发了《关于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减少群众出具证明材料的通知》和《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从取消亲属关系证明、未落户证明等六个方面,能够内部核查的,一律不再要求群众提供证明材料,进一步减化业务办理流程,户籍窗口服务工作更加高效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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