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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婚谋“彩礼”! 小心“甜蜜”陷阱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25 09:17:32    浏览:2642人/次    打印    关闭


骗婚谋“彩礼”! 小心“甜蜜”陷阱


2024年2月22日,南乐县公安局寺庄派出所接南乐县人民法院移交线索:南乐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申请执行赵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发现,赵某有多达14次婚姻记录,赵某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寺庄派出所联合刑警队组成专案组,经调查,发现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伙同他人以结婚领证的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先后骗取被害人马某某、李某某等10余人共60余万元。赵某得逞后销声匿迹,南乐县公安局立即将其上网进行追逃。

近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某在安阳市活动,遂立即前往,将其抓获。经讯问,赵某交代了犯罪事实。4月4日,犯罪嫌疑人赵某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敛财型”骗婚常常发生在“天价彩礼”“老少恋”中,骗婚者利用某些人心智不成熟,或者急于结婚的心理,使用真实身份登记结婚,获取巨额财物后再与对方离婚或逃婚;或者与高龄异性结婚,骗取对方财产或在对方去世后获得巨额财产继承权。此种骗婚方式较为隐蔽,很难将其与结婚后变心相区别,难以打击也难以维权,预防就显得非常必要。

首先,婚前要对对方有充分的了解,了解其个人背景、家庭情况、职业经历等,不要因贪小便宜或贪图对方美色而仓促结婚,尤其在双方年龄、学历、家庭背景等极为不匹配的情况下。

其次,时刻注意那些时时刻刻向你要钱的感情形式,一旦发现对方贪欲显露,立刻保护好自己。

最后,签订婚前、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好婚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老年人及时订立遗嘱,安排好百年之后的财产继承问题,无疑是防止骗婚最有效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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